城市道路等级分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四级,根据《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对于道路的红线宽度并没有作强制性要求,仅对道路的路幅要求、横断面组成及各功能带最小宽度进行了要求)。
1) 城市快速路
城市道路中设有中央分隔带,具有四条以上机动车道,全部或部分采用立体交叉与控制出入,供汽车以较高速度行驶的道路。新建城区和老城区道路建设标准不等(外围新区标准高,老城区道路红线标准较低)。规划建议按照旅游道路路幅控制策略,对新建道路按照道路红线标准进行控制。
城市快速路典型横断面(高架段)
城市快速路典型横断面(地面段)
– 快速路主路设置4-6车道,红线宽度50—60米;
– 快速路以地面敷设方式为主,高架(下穿)为辅;
– 高架路段应充分利用桥下空间设置辅道以节约用地,红线宽度50-60米;地面段在满足主快车道、绿化等各种条件下,红线需拓宽至60米;
– 新建快速路主路两侧应布置辅道,作为服务于快速路上/下车辆和沿线两侧车辆进出交通组织;
– 沿线主要交叉口设置互通式立交,部分次干道交叉口可设分离式立交。
2) 城市主干路
城市主干路连接城市各分区的干路,以交通功能为主。主干路的设计行车速度为40-60km/h。一般设置4-6车道,红线宽度50—60米。对于承担中、长距离出行的交通性主干路,按照双向6条机动车道、红线50-60米标准进行控制;规划道路横断面推荐采用四幅路或两幅路。生活性主干路一般双向4-6条机动车道,道路红线40-50米。道路横断面推荐采用三幅路或两幅路。
对于在城市主要客运走廊上的城市主干路,规划横断面应满足公交设施设置要求,适当增加道路红线宽度,最大红线宽度不超过60米。
城市主干路典型横断面(交通性)
城市主干路典型横断面(生活性)
3) 城市次干路
城市次干路承载地区交通集散作用,双向机动车道应不超过4条。红线宽度应控制在30-40米左右为宜,老城区改造最小红线也应控制在30米以上。
城市次干路应设置物理隔离设施实现机非隔离,道路横断面一般采取三幅路形式。由于道路红线受限或非机动车交通量较低的城市次干路可采用两幅路断面。
城市次干路典型横断面(三幅路)
城市次干路典型横断面(两幅路)
4) 城市支路
城市支路满足地块间基本交通集散需求,在设施布局时优先考虑行人与非机动车条件。支路一般采用一幅路断面,布置双向两条机动车道,在红线宽度足够时可采用两幅路形式。两侧需安排足够的非机动车及行人通行空间。
城市支路红线宽度以16-25米为宜,老城区内可适当降低红线标准,但不应低于10米。
城市支路典型横断面(一)
城市支路典型横断面(二)